| 名称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32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00 |
| 高职排名 | 323 | 3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6 | 20982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99557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70070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07 | 17726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73717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89 | 95693 | 180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市职业大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镇江分校合并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现有主校区、丹阳校区、润州校区和老校区等4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美丽的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文化育人特色品牌荣获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学校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学校设有奖学金;学校还建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奖励面占贫困生人数的50%以上。
2015年学校专门设立江苏省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如下:文科260分、理科270分以上奖励2000元/生;文科270分、理科280分以上奖励3000元/生;文科280分、理科290分以上奖励5000元/生;文科290分、理科300分以上奖励8000元/生。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6年3月创办的黔东南农业合作干部学校,2001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黔东南民族农业学校、黔东南州卫生学校、黔东南州财贸学校、黔东南州民族林业学校合并组建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8月从凯里市区整体搬迁至凯里经济开发区。2017年9月丹寨万达校区开始招生。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省优质高职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等。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贷款的考生及家长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直接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教育局提出借款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
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我院高职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贫困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