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84 | 325 |
| 高职排名 | 154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256 | 88385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8 | 90294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31721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92278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34803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887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13598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9923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学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先后并入学院。学院目前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700万元,馆藏图书资料60多万册。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54个专业,专任教师577人,其中教授55人,副教授167人,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第九条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并未满足所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湖北水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北省水利厅主管,业务上接受湖北省教育厅管理指导,是一所以培养水利水电类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南湖校区和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73亩,建筑面积21万多平米,资产总值5亿多元,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办学近70年来,学院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万多名,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并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校建设单位和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在高职智库发布的教学能力国赛成绩排名中,学院位列全省第2位。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