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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总成绩C=A*0.6+B*0.4

2022年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总成绩C=A*0.6+B*0.4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06:29:52 解决时间:2022-11-06 12:25

满意答案

(3)总成绩C=A*0.6+B*0.4

2、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b.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c.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f.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7)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原件寄达录取学院,由学院对考生表现情况进行审核,未按时邮寄或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和《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一起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两种类型的定向就业合同(一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种与招生单位,即《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两种类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院奖学金指标及分配

推免生给予特等奖学金。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

5、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6、导师分配:新生入学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确认指导老师。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专 2022-11-0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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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7月10日前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7月31日前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8月中上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4.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往届生:2020年7月31日前,应届生:2020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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