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15年5月5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三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