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可以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进行认定及资助。

5.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9、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①、家庭经济困然学生,可申请每个月150元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

①、家庭经济困然学生,可申请每个月150元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

6、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可以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二十九条设立维嘉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入学新生和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扶困金;

6、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可以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